October 29, 2015

耶鲁电击实验

by serenq

上周RadioLab重播了一期老节目 The Bad Show (http://www.radiolab.org/story/180092-the-bad-show/),主题是“恶”。这期有三个故事,但我只打算讲第一个:耶鲁电击实验。

耶鲁电击实验大概是心理学史上最著名的实验之一(与之齐名的还有斯坦福监狱实验,也与人性中的“恶”很有关系,有兴趣但不了解的人可以看看)。
耶鲁电击实验的wiki:https://en.wikipedia.org/wiki/Milgram_experiment
斯坦福监狱实验的wiki:https://en.wikipedia.org/wiki/Stanford_prison_experiment

1963年,耶鲁心理系教授 Stanley Milgram贴出广告,以四美元一小时的报酬招募年轻男性进行一项“有关记忆”的实验。实验开始时,应招者和另一位”志愿者”抽签决定谁做老师谁做学生,老师和学生分坐在两个房间里,老师给学生出题,学生做错的时候,实验者会让老师按下一个按钮,给学生一记电击。电击从15伏开始,一直增加到450伏。电击强度增加的同时,老师会听到另一间屋里的学生惨叫、敲墙、抱怨心脏受不了、以及最终变得毫无反应。当然,所谓的学生只是演员,实际上抽签时两张纸条上都写着“老师”,而演员学生当然没有在乖乖呆在另一间房间里被电击,所有的惨叫和抱怨都是事先录制好的。

当然,老师们对此一无所知。在电击程度加剧,“学生”反应越来越惨烈的时候,绝大多数人都停下询问实验者是否必须进行下去,对学生的人生安全表示担心。然而,在实验者的坚持下,40位被试中有24人一直坚持将实验做完,虽然这些被试都表现出不同程度的焦虑担心,甚至有人发出歇斯底里的笑声,显然精神上受到了极大困扰。但是,不管如何,他们还是按照要求,在“学生”很可能已经昏倒或死去之后,还对他们进行了数次高达450伏的电击惩罚。

可想而知,这个实验结果一出,简直见者伤心闻者流泪,全人类一片哗然。Milgram认为,他的实验结果表明人类具有强烈的服从性,哪怕在道德底线受到挑战的时候,大多数人也会依从命令,作出令人发指的事情。他的实验结果被广泛用于解释人类史上各种群体暴行,譬如纳粹集中营。

大概反映人性的优秀心理实验,就像反映人性的文学名著一样,不同的人总会有不同的解读。而每个解读都是温故知新的好机会,哪怕不同视角之间只有细微区别,深想进去,总能丰富对人性的认知。

这期节目里采访的澳大利亚心理学家Alexander Haslam就对耶鲁电击实验有不同看法。他认为,这个实验并不表明人类有服从的本性。他指出一个有趣的细节,整个过程中,当被试提出异议,想要终止电击的时候,实验者有四种回应方式,依次为:
Please continue. (请继续)
The experiment requires that you continue. (这实验要求你继续)
It is absolutely essential that you continue. (你得继续实验,这非常重要)
You have no other choice, you must go on. (你别无选择,只能继续)

Haslam指出,虽然大多数被试听到前三条回应时就选择了继续,但一旦实验者作出第四条回应,无一例外的,被试选择了退出。他们指出“我当然有选择,这实验我不做了。”

Haslam认为,这根本不是一个有关服从的实验,因为第四条回应有着最强烈的迫使意味,而被试没有服从这一指令,恰好表明他们并不愿意“服从”。

我并不赞成Haslam的看法。因为第一,这四条指令是依次提出的,如果被试听到前三条就被说服,继续实验的话,根本没有机会听到第四条指令。那些有机会听到第四条指令的人,很可能本身就比其他人更加不愿意继续,所以很难说他们是因为第四条指令才决定放弃。第二,在一个志愿者实验的环境之下,再强烈的指令,也无法与大多数现实情形里的胁迫相提并论——这些志愿者很清楚他们拒绝继续,只不过会意味着实验结束,他们不会被开除,不会被惩罚,不会被威胁,不会交出身家性命。所以,从他们反抗第四条指令这一点,完全不能证明人类不具备服从性。

但是,这却带来一个更加令人心惊的问题:既然在这个情形下,坚持停止实验对被试来说是如此安全容易,完全没有性命危险失业之虞,为什么还有一大半的人选择继续,直到将对方电击得昏迷不醒呢?

Haslam提供了一些有趣的线索:被试在实验结束之后,接受进一步采访时,很多人表示这样的科学实验对于深化人类对记忆的认知非常重要(他们都以为这是一个有关记忆的研究),“值得重复”、“应该继续”。

也就是说,这些志愿者认为,为了人类的发展科学的前进,另一位被试所受的皮肉之苦与自己所受的道德煎熬,都是值得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确实不是一个有关服从的实验,它所凸显的,是我们这个物种为了内心认定高大上的目标,愿意牺牲什么——道德,正在此列。

主持人说,意识到这一点真让他背心发冷。我在那一刻沉吟了一下,觉得并不尽然,意识到这一点并不让我觉得人性暗黑,当然也不让我认为人性高贵,实际上人性本身就是一个中性的东西,它和自然界的所有东西一样,只不过是自然选择与长期进化的客观产物,本身无所谓善恶。实际上,人类能够为了某个认定的目标作出牺牲这件事,并不新鲜——我们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为了自己的家庭、事业、朋友、信念做出妥协、接受挑战、忍耐困苦,这样的牺牲虽然不如450伏电击来得触目惊心,但它在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每一秒钟不断发生,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我甚至认为,这种牺牲,根本就是人类这样的智慧生物与其他生物的重要区别之一。也许我们真正要问的问题是:什么样的社会与环境,会让这种普遍的特质变成群体恶行的根源?或者更进一步,什么样的制度与措施,能够尽量避免这种特质被利用、被扭曲?

我当然没有很好的答案,也不相信对于这个问题,人类会有任何简单直接的答案。但有耶鲁电击实验这样的研究,让更多人清楚地看到人性的角落,思考这些复杂的问题,总是离答案更近一步吧。

October 24, 2015

变化如何发生(二)

by serenq

第二个故事发生在Oregon的一个名叫Silverton的小城。这是个典型的美国西部小城:崇尚个人主义、保守、传统、共和党、人人都是红脖子。但2008年,正是这里选出了美国第一位公开宣称自己是transgender的市长,Stu Rasmussen,令外界大跌眼镜。

Stu是Silverton土生土长的居民,他父亲拥有城里一家电影院。十来岁那年,Stu第一次接触到transgender的概念,他慢慢地意识到,自己正是这样一个人。小城风气保守,大家又彼此相识,于是Stu在一直都呆在柜里。成人后,他继承了父亲的电影院,到了四十多岁的时候,他终于决定试探性地做出一些改变。

他做的第一件事是开始涂指甲油,从他认为中性的蓝色开始,慢慢过渡到更加女性的颜色。那阵子他在电影院卖票,买票的人看到这位邻里皆知的壮汉伸出一支抹着红指甲的粗粝大手点票发票,内心不是不崩溃的。多年之后,接受RadioLab采访时,还有人宣称当时后背一阵发麻。第二步,Stu开始穿女性的衣服。他开始根据当季电影的内容打扮成其中的女性角色,穿裙子和高跟鞋抛头露面,虽然看不惯,但市民还是决定此人只是在用一种古怪的方法为影院招徕生意而已。但到了五十岁的时候,Stu终于决定作出一些真正的改变——他跑到Portland做了个整形手术,给自己造出一对颇为完美的胸脯。

这下小城炸了窝,街头巷尾议论纷纷,Stu和配偶身处风口浪尖,日子十分难过。但是,节目并没有过于渲染这段时光,而是直接跳到数年之后——Stu不但没有被市民孤立,反而被选为市长。这才是这期节目主持人最关心的问题:这是怎么发生的。

采访表明,多年之后,Silverton的市民并没有接受他的着装癖好。几乎所有受访者都表示:“既然当市长,就要有点市长的样子,穿着七寸高跟鞋紧身裙开会,实在是太不成体统了。”有的人甚至宣称Stu的打扮简直是对自己的挑衅和侮辱!但是,他们同时也指出,Stu对于他们来说,不仅仅只是一个打扮怪异的transgender。Stu在Silverton出生长大,度过五十几年的时光,对于这些市民来说,他是邻居,是同事,是小时候一起放学鬼混的狐朋狗友,是那个任何人电脑出了问题首先都会想到的计算机纳德。更不要说,节目里没有提到的是,他在当选市长之前已经多次被选任公职,早就是“公共政治人物Stu”了。一个受访者说:“实际上,在我们心里,他其实就是Stu而已。” 正因为Silverton的居民有机会与Stu朝夕共处,对他的了解远远比外在的一对胸脯十只红指甲更深入,哪怕他们永远不能认可他异装的癖好,他们同时也不可能因此就抹杀他其他的优点,也不会因此就斩断与Stu多年的友谊。实际上,西部小城的居民虽然保守,但他们同样热情、友善、抱团,在Stu宣誓入职前夕,一群来自堪萨斯的福音派教徒前来抗议,他们充满仇恨的标语激怒了Silverton的居民。于是当地居民为了支持Stu,男人纷纷穿着女性服装上街,与抗议者针锋相对。多年后Stu接受采访,说到这一节仍然声音哽咽。

很多时候偏见来自于不了解。当我们不曾深入了解一个群体或个人,我们的天性很自然地就会把这些人放入脸谱化的小盒子里,而盒子的标签通常是肤色、阶层、性别、性向之类显而易见的特征。我怀孕的时候,有一次和文盲讨论起奥巴马的外婆曾与一位黑人同处电梯,而她因此感到恐惧,同时她又因为自己的恐惧而感到羞耻。文盲问我,如果以后孩子有类似的问题,应该怎样教育他——譬如,我们是否应该因为一个人的肤色而选择距离和自保,如果应该,有什么问题?如果不该,又为什么?这个问题至今我也没有一个好的答案。一方面我不是头脑简单过于理想主义的极端小左,作为父母,孩子的安全更是头等大事。我承认,有的时候,在你并不认识一个人的时候,因为一些简单的外部特征作出相应的举止,尤其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似乎确实是最经济便利的选择,无可厚非。但另一方面,我并不认为我的人生目标,或者我对孩子的教育目标仅仅是趋福避祸那么简单。我希望我自己和我的孩子能够看穿肤浅的标签,超越自己的恐惧,作出努力去认识更宽广的世界,更多样化的人群——说到头,是选择一个安全的世界,还是一个更多探险的人生。我并不认为这两个选择里面哪个一定比哪个更优越,但我想我能做的,大概只是鼓励我自己以及教育孩子尊重自己内心的需要,并且从现实出发,尽量这这两个选择之间达到一个最好的平衡点。

那时我回答文盲说:我觉得如果孩子因为一个人的肤色产生恐惧,我会告诉他没必要因此而觉得羞耻,他可以坦然认识到这种恐惧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我希望他同时能够不仅仅止步于恐惧,而愿意了解这种恐惧的真正根源,能够反省自己与社会,思考其中不合理与合理的地方。更进一步,我希望在合适的条件下,他能够超越恐惧,尽可能多接触他不了解的人群,作出努力去理解他们。

文盲问我:“为什么要去了解呢?” 我说:“我不知道,我只觉得那是一个机会,我不想我和我的孩子因为偏见,而错失这样的机会。”

October 21, 2015

听播 · 变化如何发生(一)

by serenq

变化如何发生

今天中午听的RadioLab podcast http://www.radiolab.org/story/update-new-normal/
是对六年前一期名为New Normal的节目的跟进报道,但是我也没听过原版,所以完全是新内容。

里面三个故事,都有关变化。

第一个讲的是狒狒。狒狒是一种不好惹的动物,它们易怒、激进、等级森严,为了争夺食物与交配权经常发生暴力斗殴,有时甚至整个狒狒群都会卷入战争。

Robert Sapolsky现在是斯坦福神经内科学系的老教授。1978年夏天,他刚迈出大学校门,前往肯尼亚实地观察狒狒的行为,此后25年里他几乎每个夏天都要重返肯尼亚继续研究。这期间,随着肯尼亚发展旅游业,Sapolsky惯常观察点附近建起了度假中心,人类的剩饭剩菜成了野生狒狒的无上美味,一支狒狒群干脆在垃圾站边上安了家,而且它们完全按照着垃圾车的时间表来安排日常生活——每天九点,垃圾车一走,大群狒狒就跳进垃圾堆疯狂觅食,吃饱以后则爬回树上当土豆。

很快Sapolsky研究的狒狒也发现了垃圾的存在,它们的定居点离垃圾站比较远,于是几只身强力壮的阿尔法男黎明既起,奔到垃圾站来抢食物,日复一日,撕打火拼,浴血奋战,争夺鸡腿和蛋糕,过着正常的狒狒生活。

过了一段时间,垃圾站里运来一批被结核菌污染的食物,疫情爆发,狒狒们突然病倒,几周之内就一命呜呼。不但定居在垃圾站边上的狒狒相继惨死,Sapolsky研究的狒狒群也受到影响,那些争抢垃圾的阿尔法男一个个在劫难逃都挂掉了。

从这个时候开始,Sapolsky开始注意到他的狒狒群里出现了一些奇怪的现象:狒狒之间的社交活动大大增加了(狒狒的社交无非就是互相捉捉虱子梳梳毛),而且,Sapolsky注意到连公狒狒之间都开始互相捉虱子,Sapolsky大跌眼镜,因为凶猛残暴的公狒狒很少如此温情地社交,“这比狒狒长出翅膀还要让人惊讶”。与此同时,暴力事件大大下降。不过Sapolsky当时只觉得这群狒狒大概心理创伤太严重了,导致行为失常,于是他终止了对这群狒狒的研究,转战其他地方。

直到六年之后,Sapolsky新婚燕尔,打算向老婆展示自己曾经战斗过的地方,于是重回这片狒狒聚集地。他惊讶的发现,这群狒狒居然还像六年前一样好社交少争斗。他向老婆逐一介绍那些狒狒老相好,这是张三那是李四……他突然意识到一件事,像被一道闪电击中,“从此我的人生观就被颠覆了”。

在所有公狒狒里,只有一只是他认识的,也就是说,当年经历过疫病爆发的那些公狒狒几乎全都不在了,然而这些新来者居然完全适应保持了六年前因为阿尔法男们升天而带来的新文化。

为什么会这样?Sapolsky提出了一个假设。和人类相似,狒狒一般在青春期离开自己生活的种群,加入其它狒狒群,寻找配偶和出人头地的机会。这些初来乍到的年轻狒狒进入一个陌生的群体,往往会面对欺凌、敌对、排挤,吃的是别人的残羹冷炙,母狒狒们对他们也不屑一顾,日子非常不好过。Sapolsky认为在这种环境下,年轻狒狒们认为你死我活的斗争才是生活常态,于是很容易就成了残暴群体的一份子。而当一只年轻狒狒来到那群死了阿尔法男的狒狒中时,它的日子没那么难过——譬如Sapolsky的数据表明,别的群里的年轻狒狒要在加入一个月之后才能得到母狒狒的青睐,而这个群里,新狒狒加入不到一个星期就有母狒狒抛媚眼了。相对宽松的生存环境让新来者觉得不需要成天处于备战状态,于是相对和平的文化就这样传递下来了。

其实太阳底下并无新事,自古以来人类的战争也是为了抢夺资源——食物、土地、水源。严酷的生活环境滋生尚武的精神与暴力倾向,而优渥环境里则更多弱不经风的谦谦君子。但狒狒的故事还有另一层意思在里面,让新狒狒朝夕不安的并不是干旱疫病之类的种群外部因素,而是种群内部的等级制度,是来自于高阶层狒狒对资源——食物与性——的控制。这种不平等滋生由上至下的暴力与欺凌,而这种文化对年轻一代影响深远,当他们成长起来,成为新一代阿尔法男以后,自然而然地会继续捍卫这样的制度继承这样的文化——听起来也很耳熟。然而狒狒的故事也提供了一些希望——改变文化,在新生代中也能有持久的影响。节目主持人问:“如果我们把每个狒狒群里的阿尔法男都毙掉,会不会若干年以后所有狒狒群都变得更加和平呢?”

实际上,这种改变的最深处,是有生理基础的,很遗憾这期节目没有提到这一点。其中甚至有一位哈佛的教授批判Sapolsky的狒狒研究,认为“除非你拿出证据说这些狒狒的DNA变了,不然就没有说服力”。可惜我也没有听到Sapolsky进行针锋相对的反驳。实际上Sapolsky主要研究stress hormone的生理作用,他应该非常清楚,环境对我们基因的作用。打个比方,我们的DNA像是用四种珠子穿起来的项链,环境虽然很难改变这四种珠子的顺序,但可以给珠子涂上不同的颜色,改变项链的模样。环境中如果危机四伏,狒狒和人类都会感到压力山大,这种压力会改变基因功能,重塑身体和大脑,往往让个体变得谨慎、紧张、更具攻击性。相反,宽松的环境对我们的身体起到正好相反的作用,让个体变得平和、友好、开放。而且,不出意外的是越年轻环境的影响越大。

近些年来总是听到这样的讨论:现代世界是变得更危险了,还是更安全?由于通讯方式和网络的发展,似乎新闻里充斥着各种战乱与暴行,但实际上,大多数数据都表明,在当今人类社会,暴力降到史上最低点。科技发达带来物资丰盛、民主社会建立起相对公平的社会架构、教育与发展拓宽就业可能、以及社会风气变化造就了对下一代抚养教育的新模式,这些大概都让现代社会、起码我们这些幸运者所生活的这部分现代社会变得更加开放与和平。

当然,就是在今天,叙利亚内战进一步激化,ISIS毒瘤不掉,南苏丹硝烟未灭,从耶路撒冷到Oregon暴力事件不断。就像很多人在节目开头认定的那样,战争与暴力也许在漫长的演化史中已经被深植于人类大脑内部,成为我们这个物种不可割离的一部分,但是,也许也不必如此悲哀,因为说到头,能不断修饰基因、改变身体与大脑、适应新环境,是自然选择赋予所有物种的最基本的本能。有变化的可能,就有希望。

October 21, 2015

听播·阿拉伯之路

by serenq

自从互联网泛滥以后,我就得了阅读障碍(顺带而来还有写作障碍)。过去几年里反复和它斗争,都以失败告终。现在我已经决定和它相依为命,不再挣扎了。于是这几年来,听podcast(以及偶尔听audiobook)差不多是我唯一的文化生活。
很久没有写过这个blog,现在打算从听podcast的感想开始,慢慢重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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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之路
上个月午饭时间听了个关于the making of modern Arab的节目,BBC Documentaries 2014年播出的,四个部分:
(一)The Rise and Fall of Arab Liberalism
http://www.bbc.co.uk/programmes/p02rs3jf
(二)Rise and Fall of Arab Nationalism
http://www.bbc.co.uk/programmes/p02rsts6
(三)The Rise of Islamism
http://www.bbc.co.uk/programmes/p02rrygl
(四)The Rise of the Arab Spring
http://www.bbc.co.uk/programmes/p02rtmzc
一共两小时的节目,从上世纪初讲起,简单清晰地勾画了阿拉伯世界的发展历程,听了以后把这些年搜集的零碎知识串珠成线,受益匪浅。说起阿拉伯世界,今天很多人立刻想到恐怖主义、极端分子、原教旨主义、落后的生活方式,带黑面纱的女人。实际上,在过去百年间阿拉伯社会所经历的发展历程远比目前这一小片历史截面丰富复杂得多。

二十世纪初,阿拉伯社会精英仰慕西方,上层社会追求现代摩登的生活方式,与英法关系紧密,Liberalism兴盛。但两次世界大战之后感觉被西方背弃,尤其是以色列建国后阿拉伯联军数次惨败,再加上崇尚西方自由主义的精英集团脱离群众,使得人民转投Nationalism怀抱。

Nationalism宣传阿拉伯独立与联合,激发人民民族自豪感,实行社会改革,下层人民受益,同时社会生活也相对自由开放——六七十年代,埃及大学里的女生没人戴头巾,穿短裙踩高跟,别提多摩登开放。民族主义运动在埃及总统Nasser手中达到顶点,叙利亚的老阿萨德、利比亚的卡扎菲以及伊拉克的萨达姆都是追随者。但民族主义者同时也推行军政府,实行铁腕独裁,推行有社会主义色彩的集中经济,社会矛盾渐渐激化。1967年阿拉伯军队在6 Day War里再次败北,人民对Nationalism逐渐失望,在Nasser死后,再也未能重返巅峰。

Nationalism式微,被它一直打压的Islamism开始浮出水面——在过去,极端的伊斯兰主义是不合法的。Islamism宣扬要回归阿拉伯鼎盛时期,就要从传统与宗教中汲取力量,摈弃西方影响,保持穆斯林文化的完整与独特。七十年代,阿拉伯世界最保守的国家沙特受益于高昂的油价,在输出石油的同时也开始输出原教旨主义瓦哈比主义,影响极大。1979年,发生了三件对阿拉伯世界与对全球都有深远影响的事件——伊朗革命、埃以和约与苏联入侵阿富汗。伊朗摆脱西方影响走上自己的道路,回归宗教与传统,其他穆斯林纷纷受到鼓舞。而在华盛顿操作下达到的埃以和约使一部分民众极其失望,认为政府已成西方傀儡。而苏联占领阿富汗,反抗苏军的力量里就有极端主义分子,譬如本拉登,他们在战火中受到锤炼,不断壮大,最后终于成为一股影响全世界的恐怖力量。

近百年过去了无论是哪种主义,都没有让阿拉伯世界走上康庄大道。阿拉伯之春前夕,整个中东北非贫富差距巨大,腐败与极权并行,人民怨声载道。尤其是年轻人,受过良好教育,失业率依然奇高,日常生活里梦想被蹂躏得支离破碎,但社交网又赋予了他们新的力量。于是在2010年突尼斯青年因为被警察欺辱之后纵火自焚,终于点起了一场燎原大火,两星期之后本阿里被迫逃亡,随后独裁者们纷纷落马,阿拉伯世界又进入新的篇章,只不过这里充满动荡和不确定。

我听这个节目,不停地会想到中国的历史,三种主义在阿拉伯世界的交替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与中国近现代史似乎互相应照——阿拉伯世界Liberalism兴起的时候,中国新文化运动正如火如荼,当自由主义者鼓励甚至强迫女性摘掉头巾的时候,中国人也在剪辫子换新装。四十年代Nationalism壮大,与共产党崛起几乎是同时,虽然大概Nationalism更接近国民党,但中共一向有极强的民族主义色彩,而且极权与社会主义的经济路线,与中国六七十年代的情形相比也有类似之处。中国文化里宗教影响不深,所以很难找到能与极端Islamism做比的元素,但近些年号召回归传统尊崇国学,在一定意义上似乎也有相似之处。而中国目前的种种社会问题,恐怕来一场中国之春,也不是不可能。中国与阿拉伯这两个截然不同的文化,都曾经有绚烂历史,但都被西方超过,百年来内忧外患,在强大西方的影响下挣扎着寻求自己在世界里的地位与身份,尝试那么多不同的渠道,跌跌绊绊走到了今天,依然举步维艰,实在令人感叹。

对这个节目最不满意的,是最后一部分,整个阿拉伯之春终止在解放广场,被采访者说那是她一生中最值得回忆的时刻——人们为了共同的目标走在一起,消弭了种族、宗教、性别的障碍。然而,在节目播出的2014年,每个人都已经知道这一时刻后面,等待他们的是什么。埃及至今政治波涛暗涌,经济低迷,人民生活困苦,对少数民族与女性的犯罪有增无减。叙利亚、利比亚与也门陷入内战,成为国内与境外势力角逐的战场,百万人流离失所,所造成的难民问题波及整个世界。五年前那些手牵手带着美好愿望的男女老少,恐怕极少有人想到日后竟是如此结果,而我一路关注下来,一直在想的问题是:现代文明民主社会,究竟如何才能建立起来?尤其是对历史负担沉重的传统社会,这个问题似乎更加困难。而阿拉伯与中国的历史,似乎只能提供诸多反例——靠外部强加不行,靠精英倡导不行,靠学生运动不行,靠底层革命不行,靠社会主义不行,靠宗教不行、照抄西方不行,重返传统也不行。。。这些年看得越多,想的越多,似乎越来越难以找到答案,真希望有一天这两个传统社会能给我提供线索,让世界看到文明社会新的崛起之道,只是不知道那一天到来之前,这条漫长崎岖的道路还有多远,路面上还要染上多少血泪。

February 27, 2013

匆匆走过摩洛哥(十三 · 大西洋边蓝与白)

by sere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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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摩洛哥最后一天,要坐火车从Meknes去首都Rabat。我前夜在网上看好火车,九点半有一班,我探得旅馆八点有早餐,心想吃完再走也不迟,于是睡到七点半起来,洗漱完毕,就去楼顶餐厅——空空荡荡,一个鬼影子也看不到。我只好下楼去敲管理员的房门,他显然刚刚起身,看到我,比比划划地说早餐马上就好,让我回餐厅等待。

楼顶餐厅宽敞明亮,四面都是玻璃窗,我挑了个有阳光的座位坐下,一面翻看LP,一面等待早餐。其间我还去厨房探看,看到管理员半个背影,还有一位年轻女子在一边忙碌,对我羞涩地微笑,大约是管理员的妻子。

终于等到饭来,倒是异常丰盛——有我这几天吃熟了的摩洛哥煎饼,还有摊鸡蛋、面包、果汁喝咖啡,不枉我这顿好等。匆匆吃完,时间已经不早,赶紧奔下楼去坐“grand taxi”。清晨出门的人少,我等不及客满,付了六人的车钱包下一辆车——其实也就60 DH。老奔驰在弯弯曲曲的山路上行驶了三十分钟,来到Meknes市区,司机把我放在火车站外。我站在售票柜台前的时候,已经9:27,居然还给我买到了9:30的车票。两分钟后,我坐进车厢,长出一口气。

从Mekens到Rabat只有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我不耐烦在车厢里当夹心饼干馅,一直站在窗口看景色。一路上都是庄稼地,远处有红色浅山,这里应该是摩洛哥较为富庶的地带,所经的市镇村庄模样整饬,男女老少也衣衫鲜亮。

说是去Rabat,实际上是去与Rabat一水相隔的Sale,因为那里旅馆便宜,离机场更近,又与我想去的蓝白街区Kasbah des Oudaias不远。Sale是Rabat前的一站,我在此下车,列车继续前行,目的地是马拉喀什——我突然想到这也许就是我刚来那天,从卡萨布兰卡所乘的十点半钟的那班列车。这小小的巧合让我感觉颇为奇妙,来摩洛哥一周,走马观花,在这个国家的腹地兜了一圈,终于又回到海边。

依然是昨天晚上才订好旅馆,我拿着地址出了火车站,四处张望,打算找辆出租。正巧一位大叔走来,接过地址一看:“我认识!”陪我上车,在Sale的街道上东转西转,终于到了厚重的城墙边。城墙里是老城区,不通车辆,大叔跳下车把我的背包扛在背上,大踏步走在前头——旅馆深藏在小巷深处,如果没有他带路还真是很难找到。少时站在旅馆大厅里,看门的姑娘端上茶来,并低声说大叔想“要一点小费”。我掏出十块钱,他连连道谢。

旅馆内部很美,一楼瓷砖镶嵌的地板一尘不染,正中放着玻璃八角茶几,围着几只别致的白色蒲团。二楼是黑白相间的方砖铺地,墙上挂着许多画,墙角白色木椅上配着漂亮的枣红色坐垫与靠枕,与两只深红木质高几相得益彰。我的房间虽小,却干净紧凑,而且藏在小巷背处,非常安静。可惜我急着去Oudaias,只略转了一圈就出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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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旅馆姑娘的指示,要去Oudaias需要先到Rabat老城区外的“Bab Challah”。出租车出了城,上桥跨过Sale和Rabat之间的Oued Bou Begreg河,又沿着河边行了一阵,就把我扔在又一座城墙外的大街上。我下车打开LP看了半天也不得头绪——到这会儿,早已知道在摩洛哥地图全无用处,只能硬着头皮走进老街区,边走边问。路遇一幢有铁栏杆、绿地和门卫的建筑物,连忙上前向看门人打听,看门人犹疑半晌,向一边的一位年轻女子发问。那女孩捏着书页看了半天,示意我跟她走,她带着我一路走一路问,穿过密密麻麻的老区店铺,终于把我送到目的地。这女孩子像大多数摩洛哥年轻姑娘一样,身姿曼妙,面容姣好,可惜她不说英文,一路上也无法交谈,此刻只能一再道谢,她摆摆手,转身没入小巷深处。

Kasbah des Oudaias在大西洋边,是整个Rabat城中最古老的地方,也是Rabat发源之地。从这里隔街就能看到Oudaias土黄橙红的城墙。绕南城墙根往东,就到河边,河水平静,长堤上三三两两的当地人或站或坐,享受悠闲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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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边的城门进去,是一个安塔露西亚式的小花园。花园里有许多猫,趴在台阶上晒太阳。当地年轻人在小花园里并肩而坐,满身阳光树影。花园后有个不小的茶馆,供应点心咖啡薄荷茶,从茶馆铁门出去,小街上上空无一人,蓝白两色的街墙跃然眼底,一条花纹狗躺在墙角,张嘴就打了个大大的呵欠。我放慢脚步,手插在裤袋里闲闲地走。因为这片街区足够小,我能按照“逢路右转”的方式走遍它每一条街道,这在摩洛哥我所经过的任何一片老区都是不可想象的。

这里的地面或灰色方砖铺地,或整条粉刷成蓝白色,往往漆色斑驳,贴墙根的地方长满青苔,但地面难得的干净。街头巷尾见不到随地乱扔的垃圾,也没有不绝于耳的小贩叫卖声,事实上,连路人都很少,倒是常有猫咪安静而骄傲地转过街角。头顶午后的阳光格外清澈动人,靛蓝雪白的墙壁有一种安定人心的力量。Oudaias简单而体面,陈旧但干净,让人想起小说里旧年间荆钗布裙的能干媳妇,手里资源有限,家里却永远清洁整齐,合家老小安然有序,在街坊领居眼里可亲可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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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街深处的人家热爱花草,门边窗台上往往摆着植物,热烈的荆棘、秀气的吊兰,攀墙而上的玫红色三角梅……花盆有的漆成和墙脚一致的蓝色,有的则是古朴的大陶罐,也和小巷的风格也非常帮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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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丽的蓝花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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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边小街上有整个Rabat最古老的清真寺,寺里的宣礼塔是常见的砖土色,从白色粉墙后面耸然而起,非常引人注意。下午时分,绵长的唤礼声从喇叭里传来,在小街墙壁之间反复回荡。过去在摩洛哥的几天,一直喧闹嘈杂,人在路上,耳目不得闲,心里也总有三五支队伍争论不休,随时处在激荡不安的情绪里。直到这最末一个下午,在这片安谧恬静的街区里,终于一切平息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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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西面的小门外出去,视野骤然开阔,大西洋的波涛猝不及防地出现在面前,让人心跳顿时慢了一拍。海边高筑城墙与堡垒,城墙上每隔一段就有小小望台,与几年前在波多黎各老城圣胡安见到的非常类似,也许都属于西班牙风格的建筑?走上城楼远望,防浪堤外海天相接,一片浩瀚无垠的蓝色,只有天边薄薄的一层云彩。有人在堤上钓鱼、行走、闲坐着晒太阳,全然不顾海风吹得人面皮发紧。无穷的白色水鸟在沙滩上与海浪中嬉戏,猛然间成群拔地而起,又倏忽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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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海边城楼上可以向不同方向眺望Sale和Rabat两个姊妹城市。Sale在北边,南墙被落日照得一片金黄,墙外是一排排墓碑,密密麻麻沿着墙根一直蔓延到海边。墙内的居民楼与清真寺后面,数只海鸟展翅飞过。另一侧正对Rabat市内的大清真寺,比别处的都要雄伟许多,连宣礼塔都与众不同。近处沙滩上横七竖八扣着五颜六色的小船,有人在水中玩摩托艇,身后拖着白色水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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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Rabat这边,Oudaias城外,也有好几片墓地。较远处的是一片极大的公墓,密密麻麻地都是墓碑,夕阳从背后照过来,齐刷刷勾勒出墓碑的轮廓,我蓦然醒悟,这里的墓葬绝大多数向着东方——那是麦加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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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墓园的清静,虽然是死者长眠之地,却有一种醇厚素朴的人世气息,别处感受不到。每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或国家,如有可能,我总是喜欢去当地的墓地走一走。此刻夕阳西下,光线与温度都无可挑剔,正是去墓园漫步的最好时间。城墙下的这片墓园颇小,年代大约也比较古老,墓葬显得散乱,不像大型公墓那样横平竖直,反而更加亲切趣致。我从偏门进去,踏着满地绿草,沿着墓碑间若有若无的小径漫无目的地闲走。坟墓大多在头部立有简单的墓碑,偶尔见到某些墓脚也立了矮碑,碑上有的雕刻有伊斯兰风格的几何纹饰,有的仅贴一枚极小的方形白瓷砖,用阿拉伯文写上死者信息,笔划蜿蜒。墓身往往是长方形的凹槽,槽里种满植物花草。也许是海边湿润,这片墓园里竟然长着满地旱芋,心形的叶片又绿又大,一蓬蓬挤挤挨挨地在阳光下油光发亮,生意盎然。

走着简直想要席地而卧,在温暖的夕阳里闭上眼,听着海浪的声音小寐一会,才不辜负这么好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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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墓园出来,又走回城墙,在墙根下走,听到顶头上有人大声叫喊,又听不清在说些什么。走到台阶上,面前拐角处突然涌下一群年轻人,男女都有,打头的女孩戴着牙箍,不戴头巾,有着生动而丰腴的脸庞,她冲我说:“对不起,能问你一个问题吗?你是韩国人吗?” 我笑着摇摇头,说:“不,我是中国人。”他们咯咯笑成一团,我突然领悟到,刚才在城墙上叫喊的就是他们,也许是朋友之间打赌:“看到那个亚洲女孩了吗?一定是韩国人!”女孩向我介绍他们是当地大学的学生,又热情邀请我跟他们一起玩,我婉拒,她又坚持说:“什么时候都可以!要我们的facebook吗?随时发信给我们!”我解释说明天一早就要离开,她露出遗憾的表情:“第一次来我们国家?喜欢吗?”“非常喜欢,这是一个美妙的地方。”年轻人欢喜地笑成一团,蹦跳着冲下台阶,回头道别,祝我一路顺风。

回到城墙最上层,墙根下又走来另一个年轻人,迟迟疑疑走上来与我交谈,说了好几句,才听懂是要为我画像,还给我看他的速写本,上面画了许多人物的铅笔素描。他英语不好,我向他耐心解释现在阳光好,我想多照几张照片,没有时间让他替我画像。他像是惋惜的样子,又追问我:“明天,明天怎么样?明天你还来吗?” 我只好礼貌地笑着摇头。

夕阳西下,我在城墙上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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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夕阳西下的城墙边勾留一阵,我意图往回走,刚走回小街,就遇上两名男生。他们从身后赶来,指着我的相机问我:“能不能替我们照张照片?”“当然可以!”于是与他们一道回到海边,胖男孩一脸敦厚,瘦男孩一见我举起相机就装酷,他俩是法学院的学生,是“非常好的朋友”,一道出来玩,要我替他们照好照片发给他们,“放到facebook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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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两位好朋友告别,我沿着小街慢慢走回去,一直回到小区最东头的茶馆,我才意识到自己从早晨逛到现在,一点东西也没吃。于是要了杯茶,从点心盘里挑了几块糕点,坐在夕阳余晖里慢慢地吃,心里不禁想,这个下午所遇到的这些男孩女孩,大概是典型的大城市中的年轻人——时髦、活泼、热情、大方、对一切充满好奇,在网络里他们与世界的每个角落紧密地连接在一起。他们像世界各地许多地方的青年一样,是一个个古老国度里的新鲜血液,我有时候真等不及地想知道,他们的未来将是怎样。

吃了茶,我依稀记得来路,沿着天色渐暗的街道走出去,路上还逛了好几个小店。等走到大马路边,黑夜已经降临,我向警察问好出租车站的所在,沿着街道往下走,城市里华灯初上,车水马龙,轻轨电车咔咔嚓嚓地驶来,满街熙熙攘攘的人群,明明双腿已经疲劳,头脑却处于一种懒洋洋的清明状态,似乎可以一直这样走下去、看下去。这是旅行中最好的状态,虽然在这次匆忙旅行里它姗姗来迟,但哪怕就这一个短短的傍晚,也让我满足。

出租车站外,我在一家烧烤摊前驻足,花十块钱买了个当地“肉夹馍”。切碎的烤羊肉、羊肝、羊肉香肠塞入白面馍的肚子里,撒上大量辣椒面和香料,喷香流油。我坐在街边吃完,实在太美味,特地回去找到摊主,竖着大拇指盛赞一番,又比比划划要拍照。大叔开心得咧嘴大笑,扯着嗓子叫来街对面的朋友,一定要和我合影。我把相机递出去,大叔把油腻腻的大手在围裙上擦了擦,一把把我搂过去。

回家看照片,烤肉被摊顶的灯泡照着,腾起红艳艳的的烟雾,烟雾后面,大叔双目炯炯,而我笑出了三个下巴——是这次匆忙旅行里最后的一张照片,也是让我格外满意的句号。

February 11, 2013

匆匆走过摩洛哥 (十二 · 咖啡店里的年轻人)

by serenq

这篇blog没有照片。

从旅馆回到小广场,不费吹灰之力就再次找到小哥——他们傍晚无事,都聚在圣人墓前面聊天。小哥一看我回来,连忙带我去广场边的咖啡厅。我要了一杯热茶,和他一起坐在露天的桌子旁边,小哥只能说极其简单的英语,于是我把句子都切断,抽掉所有辅助词语,只留下必要的动词名词,一字一顿,算是勉强聊起来。传统社会最看重亲缘关系,摩洛哥人聊天总要先把彼此家庭状况问个清楚,和中国人过去也很相似——LP专门告诫西方游客,“你业余时间喜欢做什么”在这里是非常诡异破冰问题,远不如“你家兄弟姐妹几人”来得自然。小哥二十出头,家有六七个子女,他居中。我说自己是独女,因为中国“独生子女政策”,他立即露出了然的神色。后来听说我已经结婚,他大为惊讶,连忙问我年纪,又非常得体地表示不相信:“你最多二十五岁!”然后热情表示:“下次带你先生一起来我们国家,还来找我喝茶,欢迎欢迎!”我于是趁机问他有没有女朋友,小哥羞涩点头,但是“结婚?还太早!得攒钱啊!”

正聊着,又来一位当地青年,身材较小哥壮硕。小哥冲上去拉住他,向我介绍:“我的朋友!”于是新来的年轻男子和我们同桌坐下,要了咖啡,点上一支烟,加入谈话。这位年轻人英文好得多,而且相当健谈,有他加入,桌上气氛立刻活跃起来。

新来男子年纪比小哥长几岁,但是背景颇为相似:家中也有一大堆兄弟姐妹,眼下也有女朋友,也没有想过结婚的事。问他是不是因为钱不够,他点点头又慷慨地摇摇头:“钱多办钱多的婚礼,钱少办钱少的,钱不是问题。”他在附近大学念书,好像是与农业有关的专业,又好像在附近找到工作——我想到阿拉伯世界年轻人失业率极高,像他这样有工作的大概是不错的。不知道为什么说起教师工资,他们问我中国老师能拿多少月薪,我去国多年,期期艾艾说不出来,只好含糊地说大城市与小城市和农村差别很大,大城市里好学校教师工资应该不低。他们感叹说本地老师工资很高,学费也贵,孩子上学不容易。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长吐一口烟雾,大发感叹:“你们中国人,在非洲很多人,能干!努力工作!我,佩服!一块钱,十块钱,本地人,不肯干,你们中国人,肯干!”他凑近一点:“总有一天中国要超过美国,我知道!我就是知道!”

从这里我趁机把话题转到政治:“你对美国怎么看?”“美国?”年轻人耸肩笑笑,“不好。都被犹太人操纵了!”穆巴拉克也“不好”,因为“是美国的朋友”,阿拉伯春天“非常好”,埃及兄弟会上台——“太好了!“,叙利亚的阿萨德”和人民做对,非常非常坏“。”你对以色列怎么看?“我冷不丁问他。年轻人冷笑了一声,仿佛表示”对他们我能有什么好话“,但末了还是加了一句:“犹太人,没问题,犹太复国主义,大问题!全世界的大问题。”他激动起来:“大屠杀,你知道?二战大屠杀,假的!根本没有死那么多犹太人!都是编的。911,你明白?也是美国犹太人策划的!911,世贸大厦里,犹太人,一个都没有,全都没去上班。”因为——“FBI什么都知道!FBI,都是犹太人在控制!!”他沉默的朋友在一旁连连点头,又招呼人过来替我倒热水,并且从后台弄来一盘喷香的烤花生米和瓜子,不时剥上几颗递到我手里,热情地请我多吃。似乎是抱歉他不如朋友知识丰富,只能用这种方式一尽地主之谊,他笑着对我说:“他,好老师!懂得多!我,好学生!认真听!”听到朋友的赞许,年轻人格外得意,告诉我:“我父亲喜欢政治,他跟我讲政治。”他说父亲已经去世,曾经参加过二战——说到这里我才意识到,他也许在说祖父而非父亲,但总之,这位令他尊敬的长辈“参加法军,打德国人。”显而易见,是他心目中的英雄。

广场上颇冷,我嚼着花生米,把手心里的热茶转来转去,耳边摩洛哥年轻人还在滔滔不绝。我并未出声反驳,甚至没有试图与他讨论,我只是淡定地坐着、听着,感叹地想:如果我这些年没有听过、看过那些关于穆斯林世界的故事,此刻我会怎样惊讶,没准还会觉得害怕吧?也许以为自己面对一个臆想症患者?或者原教旨主义的狂热分子?但实际上,我身处穆斯林世界里相对自由开放的摩洛哥,面前这位慷慨激昂的小哥与他的朋友只是千千万万个普通阿拉伯青年中的一员:他们受过良好教育,上进、聪明、风趣,提到女朋友时害羞地微笑,谈及家庭时满脸挡不住的骄傲,面对朋友时开朗大方,他们热情好客,对远道而来的我彬彬有礼,照顾有加。但就是他们,对这些在绝大多数人看来谬误得令人变色、可笑得不值一驳的假话全盘接受,毫不生疑——也许正因如此,才让我感到格外悲哀?

或者悲哀的还不仅仅是为这两位、或者这一代的阿拉伯年轻人。我还记得三年前的冬天,我顶着密州的漫天风雪走去学校,耳机里放着BBC的访谈,受访的女士来自于伊拉克上层家庭,父母与萨达姆关系非同寻常。她后来辗转到了西方,才第一次听说holocaust,因为这段历史在她童年的教育里是完全不存在的,耳机里她对记者讲述自己发现真相时的震惊,而我刹那间几乎全身被冻住,脑子里有个声音一直在叫喊:“他们不知道!他们居然连这个都不知道!”但转念一想:又有什么奇怪呢?在我从小到大所受的教育里,又有多少holocaust被彻底深埋、或者被洗净粉刷,改头换面,乃至真相无人知晓?这样的事情,在每个文化、每个国家、以及历史的每一个阶段里,不都在反反复复地发生?在我、我身边那些人——中国人、美国人、阿拉伯人、欧洲人、任何人——的大脑深处,不也有类似的黑洞,堆积着类似的荒谬观点与信息?仅仅因为这些信息与脑中既有的、根深蒂固的意识形态相吻合,就可以逃避逻辑判断与事实检验,以至于连任何求证的企图都显得离经叛道、无比荒唐?更可怕的是,也许我们根本不知道这些黑洞在哪里?

退一步想,这世界上也许根本就不存在绝对基于事实的教育,任何教育的内容与方式都带着特定意识形态的烙印。或者我们所能做的,只不过是尽可能地抛弃预设、打开视界与心胸、多听、多看、多想、多“再想想”,不盲从、不轻信、也不简单臧否,在这个过程中,慢慢储备知识,形成自己的观点——并随时准备抛弃它们?而旅行的意义,也许也正在于此——不但有机会接受新知,也有机会将他人灌输的知识与第一手的经历一一对应,获得切肤的体会,激发更深的思考,并且在此后的漫长岁月里不断回味反刍,把所见所闻真正变成“自己的东西”。

夜深风寒,这位年轻人在和我兴致勃勃地历数了摩洛哥的历届世界杯经历之后,终于告辞。而我也与小哥作别,并且穿过内堂去柜台付钱——像大多数阿拉伯社会一样,摩洛哥的茶馆是男人的天下,百十人里,唯有墙角一桌边有一位艳妆女子。满室呛人的烟雾后面,她抬起头,用半带诧异的眼神看我走进又走出——一出门,嘈杂的笑闹都被关在脑后,我长出一口气,踏着圣城小街的石板走回旅馆,满头芜杂的思绪,终于在清凉的冬夜里安静下来。

明日,将是我在摩洛哥的最后一天。

February 11, 2013

匆匆走过摩洛哥(十一 · 夕照残碑)

by sere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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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昨天在菲兹受了冻,今天就特别怕冷。穿羽绒衣太夸张,只能把薄衣服层层叠叠地套在身上。长袖T恤罩衬衫,衬衫上又穿开衫,开衫外再加外套。这么全副武装从圣城Moulay出来,没走几步额头上就生出一层薄汗。今天阳光和煦,比昨日温暖许多,我脱了外套塞在挎包里,大步走在马路边。

从Moulay到Volubilis大约有五公里,沿路都是农田。北非曾是古罗马帝国的粮仓,此处多植橄榄,也出产葡萄酒。路边黑土地看起来异常肥沃,田里青绿色的庄稼成行,一直蔓延到远山脚下,也许是午后的阳光强烈,远处的田野山丘都好像蒙了一层灰蓝淡紫的雾气。偶尔能见到小片墓地,白色墓碑横七竖八地散落在树下,有人赶了毛驴在田里劳作,有人在阴凉地里休息。一路上都可以见到高大的仙人掌与剑麻立在田边,老人慢悠悠地追在毛驴身后走,腰肢粗壮穿着长袍的女人带着孩子赶路,间或有车辆呼啸而来又呼啸而去——除了这点喧嚣,就只有风吹过树梢的声音和鸟雀婉转的歌声,是眼前田园风光的最好配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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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前走不了多久,就看见Volubilis的遗址。灰黄色巨石建筑从青黑镶嵌的田野里兀然生出来,石柱散乱地杵在断墙残壁之间,带有强烈罗马色彩的长方形廊柱大厅位居遗址中间,右首小山坡后面露出半面凯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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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早就能看到遗址,真正走到跟前还是颇费了些功夫,甚至我一度疑心自己走错了路,还向当地人问询。终于看到马路边出现Volubilis的大牌子,转上田间土路。回头看Moulay,是黛色群山中白白的小圆包。

遗址门口停着两三辆大巴,有一辆刚刚到,吵吵嚷嚷的游客下车来,看起来像是亚洲人。我怕和他们搅在一起不得宁静,故意磨蹭了半天才进门。后来才发现完全没有必要,因为遗址宽阔,而且走马观花的游客只停留一个小时就走,我几乎没有和他们打照面的时候。

到门口买了票,回绝了尾随而来的当地导游,就踏着下午两三点西斜的阳光往里走。跨过小河,走上几级台阶,满地乱石陡然跃入眼中,让人有一刹那心神动荡。树荫下,一位当地老人坐在石墩上,指间燃着烟,往远处眺望,只留给我一个背影。遗址只有精华部分得以重修,入口处的建筑就任由它保持千年来的破败模样,满地野草里堆着碎石断柱,拖着欹斜的影子。有的柱头上有美丽的雕饰,有的房间地下有一个个圆形的凹槽,是当年的澡堂,但是池子似乎又不够深,坐进去水也只能没到腰间。地下还有一个个散落的石圈,难道是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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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面有更多澡堂遗址,其中一个池子较深,四方形的澡池中间修出花瓣状的结构,也许便于人们倚靠聊天。这里的廊柱上有美丽的螺旋形花纹,在别处没有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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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最好的是廊柱大厅以及与之连接的神庙部分。大块的方形石头垒得平平整整,蓝天下石柱矗立成排,柱顶有残破的雕饰,有的已经被鹳鸟光顾,筑起蓬松的鸟巢,成为抚育后代的好地方——从清真寺的宣礼塔到罗马古迹,总脱不了这些鸟儿的印记。它们大大咧咧来去,物尽其用,万千年来总是如此。这里本来就是它们的家乡,不管人类朝代如何变迁更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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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罗马遗址里最不能少的是房间地面精美的马赛克装饰,经历千年风雨以后,仍然能看出流畅的线条、鲜明的色彩、充满想象力与美感的设计,甚至连人物肌肤的光影都柔和而立体,似乎可以想象指尖触上去时的弹性与温度。左上角的那一幅是酒神Bacchus与妻子Ariadne,按LP上的说法,Ariadne之所以残破不全,也许是因为她赤裸的上身遭来后世伊斯兰教徒的攻击,连天上带翅膀的小天使都受到株连,只剩下两条胖乎乎的小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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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址西侧有凯旋门,门顶上有横匾,露出罗马字母的铭刻。门外满地断碑,缝隙里长出一簇簇野草。我在碑边逡巡不去,虽然不能辨识罗马文字,却总忍不住猜测是什么内容,也许是建城始末?也许是政令?也许是法规?也许是炫耀战果?冬天的太阳下坠得快,石块的颜色变得暖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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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现存的遗址还不及当年的一半,却也是连绵一公里的大片废墟。在碎石堆里绕来绕去,很快就到了黄昏时光。爬上小山头远望,连接凯旋门与Tingis门之间的大路就是几乎每座罗马城市都会修建的“东西大街”Decumanus Maximus。当年路面上应该铺满巨大的石板,平整宽阔,现在早已被泥土与荒草覆盖,只剩下路心残破的石板。

深秋季节,路面上开满小小的黄色雏菊——是“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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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日落的光无限美好,把相机放在断石顶端,给自己拍张照。背后一列石柱如军队般齐齐排开,静立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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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光从金黄转为橘红,再变成淡淡粉红,最后终于整个太阳都没入地平线上的小山头后面。collage10

夜色渐渐垂下来,我不敢再在遗址里流连,快步出门。这时间不容易等到出租车,但守门人问我要不要坐他的车回Moulay,要收30DH。虽然价格比出租高很多,但算下来也不过三美元而已,我转了半天,口干腿乏,也就懒得还价,直接上了车。车沿来时的马路一路疾驰,路边田野上空一带粉紫的霞光周旋不去,渐渐转做深紫。

车停在小城门外,我看看不是我旅馆边的那个,但是比比划划说不清楚,想着地方也不大,走走也不费事。于是给了钱下车,果然往前走不了几步就到了圣人墓前的小广场。我再次凑到入口,拍下一张灯影里门厅中的照片。墙上繁复精致的花纹,屋顶下垂吊的阿拉伯灯,都是最典型的伊斯兰建筑内的景象。很容易让我想起当年在西班牙的安塔露西亚,初访亚拉罕布拉宫就是在夜里,对伊斯兰建筑一无所知的我轻易就被灯光夜色里的宫室震撼得说不出话来,简直恨不得在姚金娘树下长坐不起,看月轮东升西沉,殿前光影徘徊。

但是在摩洛哥,清真寺内部无论如何美丽我都无缘得见,只能对着这面外墙略作想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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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门厅里停留不久,就听到有人跟我打招呼。回头一看,原来是早上被我婉拒的导游小哥。他不计前嫌地过来和我问好,陪我出门。刚到门外,又凑上来他的两位朋友,照例对我的出身来历询问一番。其中一位指着广场边摆着露天座椅的咖啡馆介绍:“我家开的!待会儿过来喝茶?”我推说还没吃饭,道谢离开。

回到旅馆附近,我又去路边吃烤串。这次只要了烤羊心和羊肝,也像菲兹的一样,每串上都串着一块白白的羊油,烤好以后羊油化得几乎找不到。但是肉串香得不行,再配上桌上一碟盐、一碟胡椒、一碟孜然、一碟辣椒,用三个手指捻起来细细洒在肉上,一口吃下去,完全是记忆里新疆烤羊肉串应该有的味道。其实我觉得主要还是因为羊肉本身好,有羊肉味道,又一点不膻。

小饭店接近菜市,这里如菲兹一样,路边卖蔬果腌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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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拔步走回旅馆,到了旅馆前面,突然又觉得不甘心,看看表,才六点来钟,今天又不冷,为什么不在外面多呆一会?突然想起刚才那位招呼我去他家喝茶喝咖啡的小哥,干脆转身回小广场去。

January 16, 2013

匆匆走过摩洛哥(十 · 白色圣城)

by sere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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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离开菲兹,继续向东。

在古罗马帝国的鼎盛时期,疆土东含小亚细亚,西至大西洋,整个地中海成为帝国内海,而摩洛哥中北部的Volubilis则是罗马在北非最偏远的一站。Volubilis始建于于公元前三百年,巅峰时期有上万人口,到公元三世纪末,由于罗马控制减弱,城邦落入北非本地部落手中。此后几百年间,被罗马帝国迫害的基督教徒与犹太人陆续前来避难,直到八世纪伊斯兰教兴起,穆罕默德先知的曾孙Idris ibn Abdullah从中东战乱里脱身,到此处建立了Idrsid王朝,正是今天摩洛哥的发轫之地。

Idris一世在位仅仅三年,死后葬在Volubilis附近的Moulay Idriss。因为他出身经历都非同凡响,Moulay Idriss在摩洛哥素来享有“圣地”之尊,直到上世纪中期才对非穆斯林开放。

我清晨从菲兹出发,是个比昨天暖和得多的好天气。到火车站买了票,很快坐上到Meknes的列车,半小时就到达目的地。Meknes本身也大有计较,是摩洛哥四大皇城之一,只不过比起其他三座(马拉喀什、菲兹与拉巴特)规模较小。可惜我时间紧张,无法逗留,只好留给来日。

从Meknes到Moulay Idriss没有公车,但是有一种叫做“grand taxi”的交通方式。摩洛哥的“出租车”有“大”“小”之分,petti taxi与世界各地的出租车都差不多,而grand taxi不同,虽然是轿车,乘坐方式却类似于客满既走的小巴——都是老爷级别的大奔,车体宽阔,前排除司机还能坐两人,后排挤挤能塞下四人——当然这是当地人身材较为苗条,如果换成美国大胖子,两个就能填得满满当当。Grand taxi的六名乘客分担车费,从Meknes到Moulay Idriss四十分钟车程,每人只出十块钱,只合一个美元出头,实在是便宜得惊人。

到同一个目的地的grand taxi有统一的发车地点,在Meknes,到Moulay的车都在城里一个名叫“Francis Institute”的地方发车。我在火车站前坚定地拒绝了某个要直接带我去Volubilis的出租司机(开价两百块),拿着LP比比划划,好容易有位女士明白了我要去哪里,帮我拦下petti taxi,十分钟后,我就站在了梧桐树荫下的小停车场,抱着大包,小心翼翼地抬脚跨过泥水坑,被人塞到大奔后排中心去——另一位女孩死活不肯坐里面,而且满面通红,情绪激动——难道因为看到邻座是男人?

刚出了城,眼前就是看不尽的绿野山丘,小小的城镇藏在山里,我总以为最美的那个就是圣城了,结果司机一打方向盘,绕过山,前面出现更多美丽的小城。

在grand taxi后座当人肉罐头,其实感觉并不太糟,当然这是冬天,如果换到盛夏,恐怕滋味会不一样。也许是感激我坐了中间的位置,靠窗的女孩试图和我聊天,但是鸡同鸭讲说了半天,她也只搞清楚了我要去Moulay,大家沟通失败,只好沉默地扒着前排椅背看风景,身边另一侧的老人满脸风霜,我猜测是附近乡野里的农民。

终于到了Moulay,司机把我们放在马路尽头的一个小广场——与很多老城一样,Moulay的中心也是蜘蛛网一般的小巷,不通车。我昨晚订了旅馆,还怕找不到,哪知道这家“Moulay唯一的正式旅馆”就在广场边,抬头就是它的指示牌,大喜。背着包走进窄巷,正碰到一个中年男人走出来,一见我就问:“住旅馆的?”我连忙称是,他转身往回走:“还好碰到你了,我正要出门!”难道生意这么清淡?

到前台填好了表,男人带我看了两间房。我订的本来是最便宜的房间,但显然他们没有什么客人,于是给我开了一间能看远景的房间。进屋一推开窗子,对面屋顶上横七竖八拉着晾衣绳,大人小孩五颜六色的衣物后面,大片农田一直延展到浅山脚下,阳光哗啦啦地倒下来,深呼吸一口,心情立刻好到爆。

我先去城里闲逛,打算吃过午饭再去罗马遗址。按照LP的指点,我沿着广场尽头的小路往山上走,穿过卖肉、蔬菜、水果和盆花的集市,很快来到另一个小广场。迎面是一座白色拱门,里面是清真寺,Moulay Idriss就葬在这里。说是拱门,实际上是宽阔的门厅,但是门厅另一头拉起铁链,把非穆斯林都挡在外面。我在铁链后拍照,当地人从我身边走过,弯腰钻过铁链,三三两两地走进寺里去。一位小哥站到我身边,自顾自地开始向我介绍清真寺的情况,门厅侧面的大门紧闭,据他说某位老国王曾在门内下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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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门里出来,小哥还是跟着我,说要替我指路。我想自己活着出了菲兹,Moulay弹丸大小的地方,更不需要什么向导,于是婉拒了他。大约因为毕竟是圣城,这位小哥倒是比别处的要彬彬有礼得多,并不聒噪,更没有尾随而来。

哪知道,我忘了自己在菲兹的遭遇:如果没有什么一定要去的地方,在城里随便逛逛不妨,但若有目的地在心里,恐怕就要陷入怎么也找不到路的窘境了。LP上对于摩洛哥街道的指示相当概略,几乎是毫无用处。我本来要去高处俯瞰小城,结果走来走去毫无头绪,想要向当地人问路,也语言不通,这时心里暗自后悔不该将小哥打发走,也悔之晚矣。正在小巷里抓耳挠腮,突然听到一串清亮的笑声,抬头一看,远方屋顶上三个小男孩隔了几条街正向我挥手打招呼呢。我苦笑着回礼,没想到两分钟以后,他们像会遁地之术的土行孙一样,突然在我的眼前冒了出来,叫着“terrasse,terrasse”。我知道terrasse在这个小城里就意味着高处的观景台,是各个游客都要到此一游的地方,这几个小孩显然看出了我的窘迫,意识到这是个赚零花钱的好机会,岂肯放过。

他们带着我在小街巷里穿行,很礼貌地等我东瞧西瞧拍照片,还友好地从裤兜里掏出蜜饯小枣子给我吃——很甜,实际上是太甜了。他们甚至把我引到路边一个小小的墓地,让我扒着铁门往里看,示意我说:“拍照没关系!”

小城以白色为主,但是岁月风雨的侵蚀下,粉墙上印记斑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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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他们走了一阵,就到了观景台。从这里看出去,Moulay占据了整个小山头,柔和的山丘上密密麻麻都是白色的小房子,而半山腰上绿顶子的宏伟建筑当然是圣人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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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让三个男孩里较大的一个替我照相,看到两个小满脸跃跃欲试的表情,于是张开双臂:“过来,我们一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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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山上下来,我又让他们带我去看传说里摩洛哥“独一无二”的圆柱形宣礼塔。小男孩基本不说英文,我翻着书点给他们看,才知道我的意图。这个宣礼塔建于1939年,通体贴着马赛克,绿地子上拼出白色阿拉伯文,很别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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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宣礼塔,我给了小男孩一人五块钱,他们雀跃着跑开了。我自己沿着马路往下走,突然在街边看到一个有趣的作坊,作坊正中两个大石轮装在一根转轴上,在一个圆形的大凹槽里转个不停。我凑近去看,却被门口一位老人挡住,他依依呀呀地边说边比划,先是指指双眼,点点头,又指指我胸前的照相机,摆手,显然是说:“看看可以,照相不行!”我连忙点头表示同意。原来这里是个榨橄榄油的小工厂,地上堆积如山的小橄榄,有紫有青,从凹槽一头倒下去,被石轮碾碎,与残渣分离后,橄榄油就从凹槽底部流出来。

机器边站着三四个年轻男人,很和善地对我笑笑,任我到处乱看。某一刻,其中一人突然向我又比又画,我颇为迷茫地看着他,他着急地指指门口,回头一看,原来那位不让我照相的老者正在打瞌睡!这位工人大哥又连连做出拍照的手势,我恍然大悟:他们巴不得我照相呢!刚才心里一定正埋怨老脑筋的大爷。虽然黑乎乎的房间里拍不出什么好片,我还是按了几张,工人大哥脸上绽放出满意的笑容。一个更年轻一点的走到我身边,一定要让我尝尝橄榄油的味道,我于是伸出食指,在一个脏兮兮的大碗里蘸了蘸,放在口中吮了一口——虽然我根本不识货,却还是很识相地做惊喜状竖起大拇指。

从橄榄油作坊出来,在街边吃了一盘烤串,回旅馆换下厚衣服,摸出两个小橘子带在包里,就出门步行去五公里外的Volubilis遗址。午后阳光正好,不冷不热,信步走出去,心里笃定无疑:这将是个完美的下午。

January 1, 2013

新年第一篇,干巴巴的回顾和计划

by serenq

新年第一天,凌晨12:30,结束road trip回家。过去五天里,和某人带父母们在南边四个州转了转,去了Williamsburg、Jamestown、Yorktown、Charleston、Savannah等好几个“美国历史名城”。岁交时分,还在回家路上。汽车上的钟不准,以为还在2012,按开手机一看,原来已经进入新年,车里大家笑叹一番,算是辞旧迎新。

似乎整个2012都显得无甚可说,无非是在家工作生活,以及出门看看世界,日子不紧不慢地过去,也许人生这条河流(暂时性地)流入一个平缓的谷地,连回忆总结都翻不出什么新意,更不要说连写作抒发心情这件事情,我都很久没有做过了。这样的平静很难说是好还是不好,我也难免时常怀念两年、三年、五年、乃至更久远以前的折腾和迷惘,但我总是相信每一个阶段都有其自己的意义,固然人生需要逆流而上的勇气,但在顺流而下时也不妨轻快地唱首歌,看看身边的风景,因为谁知道前面一转弯,是否就又有险滩急流。

平静当然是指心情上的安定,与悠闲或无所事事相去甚远。实际上自己身处的,从事业的发展上而言大概是极其重要的一个过渡时期。虽然未来的一切不再隐藏于迷雾之中,道路渐渐清晰,但在结束这个博士后之后能走多远多高,却直接由今天的点点滴滴来决定。翻出去年的新年愿望,有关工作的几乎都做到了,可以拍拍自己的肩膀:

1. 发(或者起码写好)>=3篇paper

完成:发了一篇,有一篇正在review,写好了准备投的有两篇,第五篇正在写

2. 开两次会(有presentation的)

完成:开了两次会,一次有oral presentation,另一次有poster

3. 写一两个minigrant,争取拿一个内部小奖。

完成:写了一个minigrant,但是评奖结果还没下来

4. 在年终前基本想好未来3-5年的研究方向

完成:大面上基本有数,应该会focus在睡眠、肥胖、运动、饮食方面

明年生活的重心依然会放在工作上,现在看起来文章数目和质量应该都有基本保证,除了再接再厉发文章之外,希望能在自己的主要兴趣上做出更突出的东西。经过一年半的体会,觉得自己在独立研究上走得还算稳健,想法是不缺的,但还可以进一步求新。当年我最喜欢的教授曾经在课堂上说过,世上有三种研究者:thinker,doer和repeater。我不要成为第三位那样的人——当然刚起步时难免借鉴他人的想法,但要走得更远,必须超越这一步。在流行病学这个领域,因为学科关系,同一个问题改头换面做出来,也能发好文章,所以求新求变的压力相对较小,更需要自我提醒,才能不断进步。

下面是今年工作方面的计划:

1. 再接再厉完成3-5个新project,first-author的

2. 把找下一步工作提到日程上来,开始比较积极地展开networking,努力克服反社交的毛病。

3. 做一两个invited talk?

4. expand自己research的profile,在相似的大方向下面多尝试不同的研究手段

5. 写一篇review或者meta-analysis的文章

总的来说,我希望明年年底的时候,能够对下一步成为independent researcher的职位转化有底了。

下面是非工作方面的听说读写:

1. 自从搬家不坐地铁之后就没有看过啥书了,虽然知道很困难,但是我还是希望自己能看2-3本书吧。。。

2. 坚持听podcast,开一个专写podcast的帖子,坚持更新

3. 结束手头那本科普书的翻译

4. 重新开始参加toastmaster

5. 写1-2篇读书笔记或者科普这类的文章(还是决定对写作障碍做一番最后的挣扎)

前些年新年时分总是有许多感想要抒发,到今年都成为干巴而切实的行动点。我喜欢这样的变化——如不喜欢,总也能够安之若素,而明年则希望能继续前行。

December 26, 2012

匆匆走过摩洛哥(九 · 迷宫菲兹)

by sere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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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睡到快九点才起,下楼吃早饭,整个旅馆里显然只有我一个客人。看我起身,彬彬有礼的小哥赶紧让人端上丰盛的早饭:一枚白水煮蛋、一个松软香脆的牛角面包、茶、咖啡、橙汁。我边吃边靠在昏暗的台灯边上看地图,盘算今天要去哪里。

菲兹最著名的就是老城里迷宫一般的市场区,里面散落着几处著名的景点。我想反正有一整天的时间,随便走走看看,应该不会太匆忙。吃过饭,小哥带我出门,指好道路,转身回旅馆之后,我就发现自己独自站在菲兹闹哄哄乱糟糟的街头了。这里还能通车,出租、公交、摩托、自行车挤成一团,行人穿插其中,一面眼疾脚快地过马路,一面还不忘向我挥手致意:“嗨,日本人?韩国人?撒有拉拉?中国人?你好?!”

街对面是颇有层次的白墙、花窗以及一层层的楼顶。楼顶上晒着衣服,花花绿绿如万国旗帜飘扬。转过街角,眼前出现层层叠叠的民居,大大小小不规整的四方型盒子,交叉摞上去,嵌着小小的窗子。盒子顶部上装着数不清的电视卫星天线,一只只灰色碟子的后面,陈旧泛黄的白砖墙上面,钻出清真寺细细尖尖的塔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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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马路很快走到Bab Rcif——Bab是大门的意思,这三座并肩而立的拱门之后就是错综盘杂的菲兹老城。不通汽车、只过毛驴,是“世界上最大的步行城区”。在现代化步履匆匆的今天,这片城区如同奇迹般依然保持了中世纪时代伊斯兰市集的特色,到如今依然有十五万人在其中起居生活、每日与毛驴和手拉车一道穿行在迷宫般狭窄扭曲的街巷里,而外来游客一进入其中就似乎进入了一所巨大的迷宫,各种感官深陷其中,从手脚到精神都难以脱身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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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Bab Ricf一头扎入老城区。像许多市场一样,这里按照商品类型自然划分成片,Bab Rcif附近都是卖”银器”(silverware)的,实际上当然只是各种金属器皿,并不是什么贵金属。狭窄小街两面都是门脸小小的铺面,如果沿着更窄的小巷往铺面后面走,就能达到后院,后院都是手工作坊,黑洞洞的屋里成群的手工艺人制板、压花,叮叮当当地把金属皮敲成型——有的是简简单单的茶壶,有的是硕大的托盘,还有更加复杂的金属吊灯,每个灯罩上都是镂空的花纹,是用压花机做出来的,几乎全是手工,简单粗糙里有质朴的美感。院子里有井,提水出来就能用,也有喝的,井边长着青苔,井上盖着盖子。走进这样的院子,由不得你不想想,是不是几百上千年前这里就是如此,时间在此像游人一样走不出菲兹的迷宫,只好在一个个后院里低空徘徊,沿着曲折盘旋的街角毫无头绪地兜圈子,来来去去,裹足不前。

在这片街区穿行,少去很多纠缠与烦恼。如果与当地人目光相接,他们大多是老实相地对你笑笑,即刻低下头去做手里的活路,好奇一点的也不过是用法语打声招呼——大约因为这里的东西都尺寸较大,而且又是当地人日常用的,不属于旅游纪念品,做买卖的小贩一看到我就不觉得像潜在顾客,故而没什么人向我努力叫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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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菲兹老城穿行,很快就会让人不知自己身在何方。我像打电脑游戏走迷宫一样,本着“逢路右转”的规则妄想以穷举法走遍这里的大街小道,但一个拐角通向更多拐角,一条小街引出无穷小街,而每个拐角与每条小街都长得似是而非,着实令人迷惑。我最初自恃识路能力强,不信邪,强迫自己在大脑里不断重复回忆刚才走过的路,可是没过多久就内存满溢,所有方向感轰然倒塌。不过我很快发现,迷路并不可怕,要诀是你不需要想着自己在哪里、要去何方,只需要完全随机、不带任何目的性地乱逛,某一刻总会豁然开朗,发现自己猛然出现在某个地标前面。我就无数次发现自己又重新回到Bab Rcif,赶紧调整方向,另挑一条路走下去。这样的游逛里充满惊喜,譬如又一次回到大门,正发呆,忽听得一声快活的尖叫,抬头一看,韩国妹妹从半个广场外的地方冲过来跟我拥抱。她气色好很多,化了淡妆,美丽的眼线勾勒出大大的眼睛,整个人显得神采飞扬。她又说又笑,塞给我一只小橘子,又约好傍晚去北山看日落,才依依不舍地走开。

我跨过看不见流水的小河,向每个对我打招呼的人礼貌地微笑,在高高低低的街道上忽上忽下,站在墙角看乞讨的老人坐在清真寺的大门外和路人聊天,让过骑楼下走来衣袂飘飘的摩洛哥妇女,有时候因为路边理发店传来动听的伊斯兰音乐而长久驻足,直到别人过来问询才抱歉地微笑走开。我也经过了著名的大染缸——菲兹城里制作处理皮革制品的地方,但这里因为是游客常来的地方,周围的人一下子变得过于热情,让我陡然觉得不适,而且我似乎害怕参观皮革作坊打断我这种随心所欲的游玩方式,竟然三过其门而不入。直到最后,也没有留下一张大染缸的照片——如果撒哈拉里斯洛文尼亚人的话对我确实起了作用,那就是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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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兹老城里,毛驴仍然是主要交通工具,用当地人的话说,是“菲兹城里的出租车”。毛驴驮货、也驮人,个子小小的,看起来就是吃苦耐劳逆来顺受的样子,一声不吭地穿过歪歪扭扭地街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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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地方,是菜市场。也许是因为从小住在郊区,父母工作的学校后面的水泥路两边,每天都有周围农民担了蔬菜水果肉类来卖,那里色彩绚烂、气味生动、声音鲜活,让人流连忘返。几乎每去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城市,我都喜欢在当地人的菜市场里逛逛,好像重新接了地气,童年的记忆全都涌现上来。

菲兹的菜市场就在Bab Rcif边的高墙后边,弯弯曲曲地沿着清真寺与民居之间的缝隙延展,街道非常狭窄,短短一片塑料布就能遮住天空,白的红的蓝的,像是万国旗挂在天上。这一溜先是肉店——案板上摆着牛羊的各种部位,鲜红嫩粉的肉、心、肝、蹄。然后是蔬菜水果,金黄的柿子橘子,红色带藤的西红柿,深绿的黄瓜,紫黑的茄子,掐的出水的芹菜、弯弯扭扭的青椒、美丽的水红色小萝卜带着翠绿的秧,一捆捆的薄荷叶堆在墙边上,显然是泡茶喝的。我本来最怕背东西,但光看着这么多蔬菜水果就兴高彩烈起来,忍不住买了一小袋桔子,七只三毛钱,简直便宜得不像话。剥一个来吃,酸酸甜甜,非常有橘子的味道。

再往前走就到了熟食摊点,颜色鲜艳的咸菜一筐筐一盆盆地装着,可以辨认出辣椒、白萝卜、胡萝卜、灯笼椒和橄榄。还有蜜饯摊,各种枣子无花果和其他果子的蜜饯数不胜数。另外就是卖烙饼的,硕大的饼炕得表面黄黄的,是死面饼。有些小店里在做一种奇异的饼,不像是面粉的,倒像是面筋,薄薄地蒙在一个人头大的大铁疙瘩上——也许是烫的,等加热好了、干了,由做饼姑娘麻利地揭下来扔在篮子里,不知道怎么个吃法。也有炸小鱼的、卖切糕的——也是各种干果加蜂蜜和面粉一层层码在一起,看着就异常敦实,似乎很费牙口的,让我看了就隐隐觉得槽牙发痛,实在没有欲望去吃它。想想很有意思,摩洛哥地处西北非,几乎是整个穆斯林世界的最西边,吃的东西居然和穆斯林世界东边的也差不多,着切糕大概是他们的真传统。

最神奇的是卖蜗牛的,一筐一筐都是活的,爬得筐边上到处都是。这种蜗牛生得颇为美貌,黑白相间的壳,淡灰的皮肤,两个触角翘得高高的。真可惜摩洛哥的煮蜗牛不好吃,我一路都思忖着:要是做成香辣田螺的味道该有多赞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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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很久,我终于有点饿了,看看时间,居然已近两点。我出门前听说老城西边“蓝色大门”附近有许多饭店,想走过去看看。这下我可碰到了大问题——要迷路虽然不容易,要找寻某个特定目的地却相当困难。我在街巷里绕来绕去,屡次又回到原点,问了好几个人也毫无收获。终于有好心人带我走了一程,把我送上正路,才算找对地方,坐下简单吃了一盘烤肉,当做午饭。

我出门前穿得单薄,可是菲兹下午却慢慢变凉了。我畏畏缩缩地出了老城,沿着大马路往前走,想去过去的犹太人老区看一眼。不想那里早都变成另一个集市,毫无特色可言,只有当街几座有着阳台、阁楼与落地门的老屋与高墙小窗的伊斯兰建筑形成鲜明对比。我还想寻找一处犹太人墓地,也遍寻不得。我越走越冷,甚至放弃漫无边际的游荡,靠着僻院高墙晒起了太阳,自觉非常像一路上所见的那些摩洛哥人——因贪恋最后的阳光稀薄的热度,在墙角长坐不起,只可惜手头没有那一杯薄荷茶。终于眼看日头已经很低低,想起要去北山看落日,赶快往回走。路上又问了许多人,包括守皇城的小兵,一个个都很和气,可惜不会说英文,就着法语又比又画,手按在腰里的枪托上,不像是防御,好像是很着急,生怕我听不明白。

虽然和韩国妹妹说好,但到了北山,才发现这是好大一片地方,要找人根本不可能。而且我到山头时已经晚了,夕阳最后的一缕金光抹在最高的宣礼塔上,城中万千人家的粉墙都黯淡下来。北山上有Merenids王朝留下来的坟墓遗迹,虽然已经残破不堪,却因其占据山头制高点而显得格外雄伟。夕阳最后的暖光照在遗址上,是一种令人难忘的金红色。

许多当地人在此处看落日,大点的孩子到处奔跑,年幼的孩子由祖母或母亲牵着手,甚至有一对对谈恋爱的年轻恋人,别的穆斯林国家不大会看到的情景,在摩洛哥倒是常见。恋人们手拉着手,男孩女孩都穿得时髦,僻静的地方甚至有人偷偷地接吻。我瞥了一眼,赶忙转开眼光,似乎怕人家不好意思,其实根本没人注意到我。但是也有不那么和谐的音符,菲兹厚重的城墙外,好几个男人旁若无人地转过身去小解,背后车流穿梭游人如织,他们竟然也毫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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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落山,我也决定回旅馆。沿着狭窄的小巷一口气走到住地,在街边要了两串烤肉——烤的羊肝,还穿插着羊油,非常香。等待时,一个中年男人走到烧烤摊前,跟烧烤小哥比比画画地不知说什么,还指了我几下。我饥寒交迫,不由得警惕地想:难道他是告诉小哥他先来,要先烤他的串?没想到,小哥又抓起一串羊肝,一面对我笑,一面指指那位大叔,一面烤上。电光火石的刹那,我突然明白了,那个人一定是在告诉小哥:给那个亚洲女孩再添一串,算我的!菲兹人质朴热忱的好意,让我莫名感动。

除了串,还喝了一碗热乎乎地摩洛哥汤,好像是豆子和西红柿一起熬的,非常美味。

吃饱喝足,回到旅馆,开了暖气,钻入被窝,就着笔记本看照片。我在菲兹逛了一整天,没有去任何著名的景点,但夜里一张张平常的照片翻过去,忆起白日的一些琐细片段,心里觉得格外快乐。